越南能源合同与BOT/PPP模式
深度解读 PDP8 与最新《PPP法》修正案。专注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 BOT 项目特许经营权申请、DPPA 架构设计及 PPA 购电协议谈判。凯越律师助您锁定长期电力投资收益,规避政策波动风险。
服务项目
PPP 项目全流程法律顾问
协助在交通、电力、水务等 5 大法定领域内,完成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到投资者选择(公开招标)的全流程法律支持。
BOT/BTO/O&M 特许经营谈判
代理企业与相关政府部门谈判特许经营协议(CA),明确建设期、运营期、收益分配及资产移交(Handover)的具体法律责任。
DPPA(直接购电)架构设计
根据 Decree 57,协助发电商与大用户设计通过国家电网或私人线路的购电路径,办理参与资格申请及合同备案。
离岸风电与海上能源准入
协助办理海域使用权划拨、免除海域使用费申请,并确保符合越南企业持股比例(如离岸风电需 ≥5%)的最新合规要求。
早期合同纠纷与终止索赔
针对因政策变动(如电价下调)或政府违约导致的早期合同终止,提供成本核算、独立审计配合及法律索赔服务。
能源项目“双制电价”合规性预评
协助已投产或在建项目评估 2026 试行新电价制度后的成本变动,起草相关的价格调整补充协议。
服务流程

规划入规与投资核准
核查项目是否已被纳入 PDP8 或省级能源实施计划。协助获取“三节点”批文:投资决策、主体工程动工、商业运行(COD)节点核定。

特许权协议与风险分配
针对汇率转换风险、收入分享机制(Revenue Sharing)及政府违约补偿进行深度谈判。确保在争议解决中保留国际仲裁(如 VIAC 或 SIAC)的管辖权。

投产后的运营与结算审计
指导企业完成 2026 强制实施的“电子劳动合同”及“数字资产 ID”登记。针对电量结算、碳排放配额交易提供持续的合规监控。
常见问题
一般基建领域无特定比例限制。但在离岸风电等特定能源领域,新规要求越南本地企业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5%;若涉及电力出口,则需由越企控股。
越南现行《PPP法》已取消了单纯的 BT 模式(无现金支付)。目前的重点转向具备现金流收入的 BOT、BTO、BOO 或管理经营类的 O&M 模式。
难度较大。但 Decree 57 提供了更多灵活性,尤其是生物质发电和具备储能系统(BESS)的项目可获得优先审批。凯越律师可协助评估您的技术方案是否符合绿色优先通道。
建议争取加入“收入风险分担机制”。根据《PPP法》,当实际收入低于计划的 75% 时,政府可能在一定条件下进行差额分担,反之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