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基础设施项目融资
提供越南大型基建项目资金融通的全流程法律护航。精通国家银行(SBV)外债登记、PPP项目收益权抵押及跨境资金池合规。凯越律师协助企业锁定融资条款,平衡汇率风险与还款安全。
服务项目
项目融资 (Project Finance) 架构设计
基于项目特许经营权与未来现金流(PPA/收费权),起草符合国际金融标准的有限追索权融资协议。
跨境贷款与国家银行 (SBV) 登记
代理中资企业办理中长期海外贷款的法定登记手续,确保提款、还本付息及汇率转换的合规性。
抵押担保物 (Security Package) 确权
办理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股权、以及项目收费权(Accounts Receivable)的抵押登记,确保债权人优先受偿权。
离岸与在岸账户管理合规
设计合规的账户资金沉淀及划拨路径(含准备金账户),满足银团贷款对资金流动的监控要求。
公私合营 (PPP) 融资风险评估
针对基础设施 PPP 项目,评估政府付费、用户付费机制下的收入确定性,协助起草融资支持条款。
融资租赁 (Financial Leasing) 法律安排
针对重型施工机械、盾构机或发电设备,通过融资租赁模式降低项目初期资金压力。
服务流程

现金流控制与账户合规
在越南银行建立“专项资金托管账户”,确保项目收益优先用于偿还贷款。律师协助审核现金流路径,防止因违反外汇管理条例导致资金无法跨境汇回。

担保物权的“法律穿透”
核查土地使用权是否具备抵押资格(是否已缴清全周期租金)。针对收费权等动产担保,协助在动产登记中心(NRAST)完成法定备案,锁定抵押顺位。

违约救济与介入权 (Step-in Rights)
在融资协议中设定“介入条款”。当借款人违约时,允许债权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接管项目运营,以保障项目持续运作及债务清偿,降低违约损失。
常见问题
存在限制。 越南法律通常仅允许土地使用权抵押给在越南境内展业的合法信用机构。跨国融资通常通过“银团贷款”模式(含境内分行)或通过“股权质押”来间接实现。
有。中长期外债(1年以上)必须在贷款协议签署后、首笔提款前(通常为30天内)完成 SBV 登记,否则将无法进行跨境还本付息。
基建项目实物资产(如公路、管网)难以拆解变现。收益权(如电费收入、过路费)是核心还款来源。凯越律师可协助完成收益权的法定质押登记。
律师会在特许经营协议中争取“政府违约导致的提前终止补偿”条款,并将该权利作为融资担保的一部分。此外,建议通过中信保(SINOSURE)投保海外投资保险。